广西新振锰业集团有限公司产业优化升级改造工程一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令)等规定要求,现将广西新振锰业集团有限公司产业优化升级改造工程一期项目相关信息予以公示。
一、项目名称及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广西新振锰业集团有限公司产业优化升级改造工程一期项目
建设单位:广西新振锰业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点:广西崇左市大新县桃城镇宝贤村价屯。
建设内容:在原有6万吨/年普通级电解金属锰项目的基础上进行技改升级,形成年产12万吨电子级金属锰项目;主要内容包括对原料制备车间、浸出化合车间、净化车间、过滤车间及1#~6#电解车间进行技改升级,使其达到年产12万吨电子级金属锰产能的要求;同时新建一座锰渣无害化处理车间,其他公用辅助工程依托原有项目设施。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西新振锰业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大新县养利路323号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15578279394
电子邮箱:xmjtscb@126.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编制单位:广西博环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南宁市高新区高安路101号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15778057171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可从以下链接下载填写: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发表对本工程建设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为使您的宝贵意见能得到及时的处理和反馈,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广西新振锰业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