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博白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掺烧一般工业固废及污泥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的相关要求》(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的要求,结合建设项目特点,现对该项目进行第一次公示,信息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玉林市博白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掺烧一般工业固废及污泥技改项目
2、建设单位:博白绿色动力再生能源限公司
3、建设性质:技改
4、建设地点:玉林市博白县旺茂镇石垌村旺茂农场
5、建设内容及规模:本技改项目不涉及具体的建设内容,仅为燃料类型的变化,生产设备、环保设施、建筑物均依托现有工程。本技改项目在保证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的基础上,利用富余处理能力,在合理范围内拟掺烧与生活垃圾性质相似的一般工业固废及污泥。技改后焚烧处理总规模仍为800t/d不变,其中拟掺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及市政污泥不大于240t/d。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博白绿色动力再生能源限公司
2、联系地址:玉林市博白县旺茂镇石垌村博白绿色动力再生能源限公司
3、联系人:赵经理
4、联系电话:13257896268
5、电子邮箱:wangjunfeng@dynagreen.com.cn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编制单位:广西博环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1、评价工作程序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研究有关文件,进行初步的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确定评价因子、评价重点、评价工作等级、环境保护目标等,制订工作方案。第二阶段为正式工作阶段,进一步工程分析,开展充分的环境现状调查、监测与评价,对项目的环境影响进行预测与评价。第三阶段为报告书编制阶段,其主要工作为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各种资料、数据,给出结论和建议,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
2、主要工作内容:在对项目建设场地周围环境现状质量状况调查的基础上,对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制定跟踪监测的方法和制度。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的主要事项
(一)范围
受建设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二)主要事项
1、对当地环境现状的意见。
2、项目建设及营运后对环境影响程度的看法。
3、对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其他环保工作的意见。
(三)公众意见表的链接
公众意见表详见附表。下载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发表对本项目建设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1、电子版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邮箱:wangjunfeng@dynagreen.com.cn。
2、纸版公众意见表,提交至博白绿色动力再生能源限公司,联系人:赵经理。
博白绿色动力再生能源限公司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