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危险废弃物综合利用处置中心项目(一期)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广西博环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已基本完成《梧州市危险废弃物综合利用处置中心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的通知》(桂环发〔2014〕26号)的要求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评价结论等进行第二次公示,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梧州市危险废弃物综合利用处置中心项目(一期)
(2)建设单位:广西科泓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3)项目概况:本项目一期规划建设综合利用规模危险废弃物6万吨/年,其中主要为废铝灰(类别包括:HW48(321-024-48)、HW48(321-026-48)及HW48(321-034-48))6万吨/年。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大气环境影响
(1)正常排放的情况下,项目新增污染源的SO2、NO2、氟化物、氯化氢、氨小时浓度最大占标率分别为21.90%、30.84%、19.84%、11.24%、6.86%;项目新增污染源的SO2、NO2、PM10、PM2.5、TSP、氟化物、氯化氢日均值最大占标率分别为8.71%、7.19%、19.60%、19.60%、10.84%、7.20%、4.76%。项目新增污染源的短期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均小于100%。
(2)正常排放的情况下,项目新增污染源的SO2、NO2、PM10、PM2.5、TSP年均值最大占标率分别为5.58%、3.73%、4.61%、4.61%、5.12%。项目新增污染源的年均浓度贡献值最大浓度占标率均小于30%。
(3)叠加环境质量现状浓度+在建、拟建污染源后,本项目建成后SO2、NO2、PM10、PM2.5、TSP的保证率日均浓度和年均浓度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要求;氟化物的小时浓度和日均浓度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要求;氯化氢的小时浓度和日均浓度、氨的小时浓度均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要求。
(4)根据预测结果,项目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项目设置的卫生防护距离为铝灰预处理车间边界外50m范围。本次评价所设置的卫生防护距离内土地利用类型主要为工业用地,不存在学校、村庄等环境敏感目标。
综上,项目大气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2、地表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的部分生产废水均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用,不外排,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不大。生活污水在厂内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用,不外排。
3、地下水环境影响
项目位于底懈溪水文地质单元内,该水文地质单元内主要为岩浆岩风化网状裂隙水,属于潜水含水层。主要以大气降雨为补给来源,场地地下水流向总体为由北向南排泄,以底懈溪为最低基准面排泄。
正常工况下,项目运营期在生产废水收集、储存、输送及处理过程中,装置或者防渗措施未出现破损或渗漏量较小,此时正常工况下,项目运营时对地下水环境影响可接受。
非正常工况下,污水处理厂防渗系统被破坏,本次模拟预测采用数值法进行,选取COD和NH3-N为污染因子进行预测,预测时段选取发生事故后的100天、1000天、3650天。预测结果表明,当时间到1000天以后,COD和NH3-N污染羽已经超出厂界,下游存在分散式饮用水源,若发生泄漏事故后未及时处理,将对下游敏感点造成影响。
综上,建设单位仍需要对污水处理厂构筑物及生产装置定期检查,并落实本环评提出的环境跟踪监测计划,严格执行本次评价所提出的分区防渗、监测管理、制定事故应急预案等措施,防止泄露事故的发生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
4、噪声环境影响
正常生产情况下,项目厂界噪声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要求。
5、固废环境影响
拟建项目产生的布袋除尘收集粉尘、铝灰渣返回铝灰仓库,回用于生产线,不外排;污泥经压滤脱水后外售综合利用;废布袋和废覆膜滤料、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外委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进行统一处置。
拟建项目产生的固废均经过合理处置,满足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要求,在采取环评所提出的治理措施之后,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了有效的处理和处置,不会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6、土壤环境影响
本项目排放氟化物对周边土壤造成一定的累积影响,氟化物无土壤标准限值,仅做背景记录。随着外来氟化物输入时间的延长,氟化物在土壤中的累积量逐步增加,但累积增加量较小,因此项目建设不会改变土壤的功能类别。
项目建设的污水处理站主要为混凝土构筑物,在正常工况下,依据《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1-2008),混凝土构筑物允许2L/(m2·d)最大渗漏量;在非正常工况下,假定污水处理站池底防渗层老化或存在裂缝等引发污水渗漏液进入土壤环境。经工程源强分析,进入污水处理站的水质成分主要为SS、COD、BOD5、NH3-N和盐分等,无《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和《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所要求的污染物。因此,在正常工况和非正常工况下,污水处理站中的污染物发生垂直入渗,不会对土壤环境造成影响。
7、生态环境影响
项目建设改变了厂区原有的土地利用性质、地形地貌和生物种类,影响是长期、不可逆的,对评价区域动植物有一定的影响。但由于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不占用周边水域,并积极实施合理的绿化措施和水土保持措施,严格管理,项目建设对周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8、环境风险
(1)项目危险因素
本项目环境风险类型主要包括危险物质泄漏,以及火灾、爆炸等引发的伴生/次生污染物排放。根据项目工程分析章节,以及上文物质及生产系统危险性识别结果,本项目主要环境风险主要为:①天然气管道泄露,天然气挥发进入大气环境;②废机油储存管理或监督不善,渗入土地造成的污染;③氨水储罐发生泄漏,泄漏物料挥发进入大气环境;④废气处理系统等发生故障,废气发生泄漏,挥发进入大气环境。
(2)环境敏感性及事故环境影响。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D,大气、地表水、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分别为E2、E2和E2。厂区周边500m范围内为69人,厂区周边5km范围内居民人口为12038人。
项目对环境影响较大并具有代表性的重点风险源为废气处理设施发生事故导致废气非正常排放,会对环境空气造成影响;废水贮存或处理设施泄露,生产废水对地表水和地下水造成的环境影响。
(3)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
项目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合理、可行,建立全厂水体污染事故三级防控系统可有效防控本项目事故废水不排出厂区。应急预案应有效衔接园区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和管理要求,实现厂内与园区环境风险防控设施及管理的有效联动,有效防控环境风险。
(4)环境风险评价结论与建议
在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风险管控措施和建议的前提下,项目环境风险可防可控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气处理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有铝灰仓库贮存产生的臭气、铝灰预处理车间产生的废气、料仓仓储废气、铝锭熔铸车间产生的熔炼废气以及回转窑煅烧烟气等。铝灰仓库贮存产生的臭气经臭风管抽风系统收集,采用水洗净化塔对含氨废气进行处理,处理后由1根18m高排气筒(1#排气筒)排出;铝灰预处理车间球磨、筛分工序、皮带输送物料连接处产生的粉尘,各产尘点采用集气罩收集废气,经脉冲覆膜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废气由1根18m高排气筒(2#排气筒)排放;料仓仓储废气经各自料仓顶部的仓顶除尘器处理后,净化后废气一并汇入18m高排气筒(2#排气筒)排放;铝锭熔铸车间开炉门产生的熔铸废气和冷灰机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后,经脉冲覆膜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由1根30m高排气筒(3#排气筒)高空排放;回转窑煅烧烟气依次经过“炉内脱硫+沉降室+旋风除尘器+多管冷却器+脉冲布袋除尘器+SCR反应器”处理后,由1根30m高排气筒(4#)高空排放。
2、废水处理
项目生产废水主要有软水制备系统排水、冷却循环排污水、生活污水。软水制备系统排水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用,不外排;冷却循环排污水量部分用于地面冲洗用水,地面冲洗后废水经收集池收集,沉淀后上清液作为冲洗水重复利用,不外排;剩余部分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用,不外排。
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办公楼和宿舍楼楼下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达到标准回用冷却循环系统,不外排。
3、地下水处理
(1)常规防治措施
①合理布局平面布置,可能发生渗漏的设备需避开回填区,避免因基础下沉发生渗漏。②严格控制“三废”排放,消除生产设备和管道“跑、冒、滴、漏”现象发生。③对生活垃圾应加强管理,用垃圾桶收集,垃圾堆放点不得排放生活污水,不得倾倒建筑垃圾。④加强管理,对设备运行情况定期巡查,及时发现解决问题,从源头杜绝污水渗漏、污染地下水的情况发生。⑤建立经常性的检修制度,如每年对厂区的各类污水管线进行一次或两次全面的检查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加强生产管理,杜绝事故性排放和泄漏。
(2)分区防控措施
厂区实行分区防渗,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各分区的防渗设计应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的要求。一般防渗区的防渗设计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重点防渗区的防渗设计应满足《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l8598-2001)。
(3)加强地下水污染监控
建立科学合理的场区及周边地下水监测系统,包括建立完善的监测制度、配备先进的检测仪器和设备,在项目厂址地下水上游U1、测游U2和下游U3分别设置地下水污染监测井,及时发现污染、及时控制,同时建立地下水污染应急处理措施,及时发现污染问题并加以处理。
4、噪声处理
针对较高噪声设备采用消音、隔声和减振等措施,同时采取厂区及厂界绿化等辅助降噪措施,以减轻生产设备运行时噪声对厂界声环境的影响。
5、固废处理
项目危险废物有铝灰预处理除尘收集粉尘、铝锭熔炼除尘收集粉尘、回转窑煅烧除尘收集粉尘、铝灰渣、废布袋及废覆膜滤料、废机油等。布袋收集粉尘和铝灰渣均返回铝灰仓库,回用于生产线,不外排。废布袋及废覆膜滤料、废机油均暂存于危废暂存库,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经压滤脱水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统一处理。
上述危险废物、一般固体废物和其他固体废物均能妥善处置,措施可行
6、土壤处理
(1)源头控制
①企业应加强对废气治理措施的管理和维护,确保各污染物达标排放,有效减少废气污染物通过沉降或降水进入土壤的量。
②企业应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减少生产废水的产生量;若发生泄漏事故时,应马上将泄漏的污水收集,减少地面漫流量。
③企业应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减少固废的产生量,减少固废堆存量。
(2)过程防控措施
项目针对土壤污染的途径提出相应的过程控制措施:
①要对废气处理设施进行定期检修,确保设备正常运行,杜绝事故工况发生。
②生产过程中需加强无组织扬尘和粉尘控制措施的落实和实施,减少物料周转,减少无组织扩散。
③加强厂区占地范围内绿化措施,以种植具有加强吸附能力的植物为主,加大对废气污染物的吸附量,减少最终进入土壤的污染物量,从而减少对土壤的污染。
④在易形成渗滤或漫流影响的区域,比如项目初期雨水池、事故应急池等,应做好防渗措施。
⑤各车间和铝灰储库建设车间围堰。
⑥厂区应设置导流沟,防止漫流废水流出厂区进入土壤环境。
(3)跟踪监测计划
制定跟踪监测计划,以便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梧州市危险废弃物综合利用处置中心项目(一期)项目用地符合梧州静脉产业园拓展区园区规划产业定位,不属于园区环境准入负面清单项目。项目采用的生产设备和工艺技术符合清洁生产原则,不突破园区规划的水资源、土地资源、能源利用上线;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技术可行,项目正常情况下外排的污染物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控制在环境可接受程度,在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和本评价所列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的应急预案,加强风险管理的条件下,项目的大气、地表水、地下水环境风险是可防可控的。项目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以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的情况下,对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查阅方式和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直接下载查阅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也可通过信函、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索取电子版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网络链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一)范围
受建设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二)主要事项
①对本工程建设内容的意见和建议;
②对本报告提出的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③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采用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来访面谈等各种方式对本工程环境影响发表自己的看法和意见。为便于进一步沟通、交流和反馈,希望大家在发表意见时尽量提供自己的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公众意见表下载地址:在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网络链接”中可下载。
八、项目建设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西科泓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工
联系电话:15878055858
九、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其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广西博环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高新区高安路101号
邮编:530007
联系电话:0771-5881803(转800656)
联系人:谢工
邮箱:bohuan@bossco.cc
广西科泓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